献血与评优挂钩,“自愿”还有多少真实成分?******
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,近日,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,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。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,其中提到“献血者在学校评职、评优、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”。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。目前,校方表示考虑不周,已撤回通知。
血液库存不足,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。由于疫情影响,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,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。正因此,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,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,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。
然而,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。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,表面上看,是一种激励,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。毕竟,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,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。
应该明确的是,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,教师评定职称、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,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。也就是说,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。
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,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:献血是自愿的,不能强制。报道显示,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》中明确,“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、单位工作实绩考核”“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%,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”。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“自愿”的真实性和成色,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。
激励献血,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、尊重献血者、呵护公益爱心,也要强调自愿、保证公平。比如,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,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,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;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,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;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,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。
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,切忌用力过猛。(工人日报 木须虫)
抗病毒药物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******
本报记者 申少铁
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抗病毒药物效果如何?不规范使用是否有风险?如何科学合理使用?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解答。
“治疗病毒感染没有特效药。”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、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童朝晖说,不仅是新冠病毒,从非典到禽流感,再到中东呼吸综合征、H7N9等病毒感染都没有特效药。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新冠病毒感染,如小分子药物等,只是临床治疗的一个手段,不能起到救命的效果。
“抗病毒药物在感染后5天内使用有效,在2天内使用效果好。”童朝晖表示,抗病毒药物能够抑制病毒复制。病毒进入人体就开始复制,当病毒量还没有很大的时候使用抗病毒药物,可以降低病毒载量,减轻对人体免疫系统的攻击,再通过人体自身免疫力的作用,阻止病情向重症、危重症方向发展。“如果病情已经发展到了重症、危重症,再使用抗病毒药物,就没有效果了。”
童朝晖说,世界卫生组织有条件推荐抗病毒药物治疗新冠病毒感染。推荐高龄、有基础疾病等脆弱人群在感染后症状处在轻型和普通型阶段使用,因为这类群体感染后向重症发展的风险较高,使用抗病毒药物后可以降低重症率。青壮年等没有重症风险的人群使用抗病毒药物无效。
“是药三分毒。抗病毒药物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。”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王贵强说,这类药物不规范使用会有一定的副作用,可能会与患者平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产生相互作用。肝肾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要调整剂量,甚至不能服用,以免造成肝肾衰竭。使用药物前一定要仔细看说明书,在医生甚至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。
童朝晖提醒,有些年轻人给老人买了抗病毒药物备用。一旦老人感染,自己服药,不注意看说明书,也没有医生的专业指导,可能会出现用药安全风险。
“没有必要抢购丙种球蛋白。”王贵强说,第九版诊疗方案推荐静脉用丙种球蛋白治疗新冠重症引起的炎症。重症、危重症患者出现炎症因子风暴等情况,使用丙种球蛋白才有效果。丙种球蛋白没有预防感染的作用,不适合在家里使用。(人民日报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